本次讲座围绕“书证提出命令”“自认”“鉴定”“电子数据”等制度设计,以新比旧,以探修法本意,再求应变之法。各位律师提问发言,各抒己见。 法谚云:“在法庭上,只有证据,没有事实”。本次学习提升了大家通过举证、质证以还原案件事实,维护当事人权益的能力。 ![]() |
本次讲座围绕“书证提出命令”“自认”“鉴定”“电子数据”等制度设计,以新比旧,以探修法本意,再求应变之法。各位律师提问发言,各抒己见。 法谚云:“在法庭上,只有证据,没有事实”。本次学习提升了大家通过举证、质证以还原案件事实,维护当事人权益的能力。 ![](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