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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发布时间:2016-03-18 浏览次数:121
      目标受导向影响,过程需把握方向,事务要借助工具。
    当车主仅有一类交通工具,它会趋利避害地把它使用到极致,发掘出其潜在的各项功能。如自行车年代,自行车不仅仅是交通工具,负载的非交通因素很多很多,承载着许多难以承担的重任。进入汽车时代,在享受汽车的快捷与舒适之际,在释放欲望、释放心情、释放能力的同时,又承担着新的压力。也可能怀念自行车的简便、经济、灵活。
    当既拥有小汽车也占有自行车之时,不由自主的放弃其一,或者优先使用其一。如果同时使用的话,比较长短会自然而然地产生,因此,管理问题也就油然而生。分类管理是一种方法,混合管理是一种技术,交叉管理是一种能力,价值管理是一种品格。问题是衡量的标准在哪里?在使用者的心中!管理者的价值观决定了器具之功能能够发挥的程度。观念决定其价值,品位决定其用途。
    现今,各级政府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过程中,通常聘请法律顾问。法律顾问是干什么的?政府及其事务办理部门是雇主,法律顾问是雇员。决定其使用价值的是雇主想要做什么,怎么做。
    如果,聘请法律顾问就是“灭火”,请些熟练规则的、有生活阅历的律师即可,甚至不需要有什么法学理论、学历能力、法治观念。抓住老鼠就是好猫,摆平就是水平,搞定就是稳定。
    如果,聘请法律顾问就是“门面”,请些有社会知名度的、有级别职务的专家(教授、律师、官员等)即可,甚至不需要其解决什么事务,咨询什么问题,讨论什么方案,用其名即可。再说,这些名流也没有“时间”顾问。
    如果,聘请法律顾问就是“帮忙”,请些有专业特长的、真才实学的人员即可,甚至不需要是律师、专家、学者或者有什么头衔。这类人是什么则更好,不是什么也无妨。因为用其长处罢了。
    如果,聘请法律顾问就是“法治”,请些具有批判精神、评价能力、研究素质的人员(教授、律师、官员等)即可,甚至有些话语可能不太中听,不太顺耳,不太舒服,只要在规则与秩序的“掌控”之中,兼听则明。
    现在,没有如果,只有如是。
    从雇主的角度看,职务决定平台,事务决定取向,内容决定形式,观念决定价值,品位决定用途。关键看自己需要什么,别人能够提供什么?
    从雇员的角度看,理论、阅历与学识是资本,能力、智慧与方法是能耐,资源、信誉与人品是潜能。关键看雇主用你的什么,你愿意付出什么?
    法律顾问好似政府雇的“车”。常见的现象是:用自行车跑长途,用小轿车兜风,用汽车短途送信,用摩托车闯红灯,用三轮车拉重货,用人力车顶岗位。
    老百姓的想法与政府及其法律顾问的意愿,往往南辕北辙。因此,在有些老百姓的眼里,政府顾问也好,政府律师也好,都是政府雇佣来为其出谋划策,或者应对老百姓的。因而,游离出法律和法治的规则,寻求旁门左道解决问题。与政府合作之时,首先想着政府需要什么?有求于政府之时,首先想着公权害怕什么?唉!这是常态吗。
    当车辆频发生通事故的时候,可能有车辆本身的问题。但是总的来说,到底是车辆的问题,还是开车人的问题?